关于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在建项目部:
12 月2日下午 6时50分许,徐州经开区一在建项目工地发生火灾,造成 5 人死亡较大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建传〔2022〕14号)、《关于深刻汲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2”火灾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2〕243号)、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在建项目工地消防和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镇安办发〔2022〕93 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夯实基础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持续平稳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内容
(1)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内容:现场是否违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降低施工安全防护、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及脱岗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审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作业是否存在“三违”行为和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三抢”行为;企业和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强化危大工程管控。重点内容:在建项目是否按住建部37号令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等规定,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暗挖掘进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并严格按方案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时,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到场带班检查等。
(3)冬季施工安全管理。重点内容:在建项目是否做好建筑工人低温御寒工作,加强低温作业安全教育交底;是否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或工作方案;高处作业人员是否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严禁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强行施工作业。
(4)加强工人安全培训教育。重点内容:在建项目是否做好新进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好班前“晨会”制度,并每天上传照片至“省安监系统”,同时根据工种安排对工人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5)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内容: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核和执行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监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二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做好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动火作业现场可燃物清理、灭火器材配备、动火按等级办理审批、动火现场监护等情况。三是易燃、易爆物管理情况。可燃材料是否按规定存放、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分类专库储存,以及库房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四是工地内办公区及生活区防火情况。办公区及生活区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消防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门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活区是否存在生火煮食、明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施工机具存放是否已单独设置,防火间距否符合规定等情况。五是临时用电防火情况。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情况;电瓶车棚等部位用电管理情况。六是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设置情况。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宽度、通畅等)、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七是防火设计施工情况。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八是住宿人数 10 人以上的,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22年12月5日开始至2023年1月20日结束,分两个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12月10日前)。各施工企业要召开会议、制定方案、部署到位,结合在建项目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0日至2023年1月20日)。
1、全面自查自改。各在建项目部应认真对照《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用表》(见附件),开展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全面梳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将检查表12月15日前送至各监督科室。
2、严格执法检查。我站将对各项目自查自改情况组织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通报一批、处罚一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相关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攻到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的巡视,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安监机构报告。
(三)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各施工企业应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即: 组织一次全员学习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开展一次生活区、 办公区、施工区“三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教援演练活动)。
(四)强化监督,严格整治。我站将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凡是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监理单位安全巡视工作无实际成效,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应立即责令其整改,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镇江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22年12月5日
附件: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用表
抄报:戴卫东局长,施仁新副局长,孟坚副局长 |
抄送:局办公室、质安处 |
附件:
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临时设施情况 | 搭设材质: 面积: | ||||||||
序号 | 检查类别 | 检查标准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1 | 主体 责任 | 1.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2.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3.是否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4.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工人上岗前是否经安全教育并教育合格;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情况; 7.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三抢”行为; 8.各参建单位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
2 | 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 1.基坑支护、开挖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基坑实体安全状况、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等; 2.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情况; 3.模板工程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手续; 4.脚手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验收合格手续和现场安全使用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情况; 5.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 | |||||||
3 | 冬季安全施工 | 1.是否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2.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3.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4.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5.是否进行低温作业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 | |||||||
4 | 工人安全教育 | 1.新进工人是否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是否落实好班前“晨会”制度,并每天上传照片至“省安监系统”。 | |||||||
5 | 消防 安全 | 1.是否编制防火技术方案,审批程序是否合理; 2.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治安防火值班制度,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3.电、气焊工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的要求,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6.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情况,现场产生的易燃、易爆垃圾或残留物应及时清理; 7.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可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证良好通风,严禁明火,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8.临时板房(工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 9.生活区、办公区活动板房是否按方案搭设、验收; 10.宿舍内部是否存在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存在私拉乱接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情况; 11.食堂是否单独设置,燃气灶是否已安装防泄露报警装置; 12.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是否已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更大距离是否大于25m; 13.是否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情况; 14.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施工机具存放是否已单独设置,是否与其它板房之间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 15.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消防设施是否已按规范要求配备到位; 16.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7.生活区住宿人数 10 人以上的,是否统一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严禁出现门窗设置铁栅栏影响逃生问题; 18.是否根据施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晨会制度并组织人员培训; 19.施工现场是否编制现场灭火、应急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 |||||||
6 | 开展 “四个一”行动 | 1.是否组织一次全员学习贯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2.是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 3.是否开展一次生活区、 办公区、施工区“三区”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4.是否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教援演练活动。 | |||||||
施工项目部自检意见: | 施工单位(公章):
施工企业复查意见:
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复查意见: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复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